泸州住建局发布:关于《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作者:贝廷企管 | 发布时间:2022-01-21 | 浏览次数:摘要:2021年12月29日,我局邮寄《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到上述企业预留的联系地址,但截止目前部分企业无人签收且预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上述企业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中亿联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业企业:
经核查,四川中亿联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7家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相关要求。我局分别于2021年9月16日、2021年11月16日向上述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上述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主要人员及技术装备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021年12月29日,我局邮寄《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到上述企业预留的联系地址,但截止目前部分企业无人签收且预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上述企业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邮寄地址为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西南商贸城17区)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
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doc |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