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贝廷企管!

全国

切换城市

城市列表

182-8026-160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质资讯 > 公示通告 >

上海住建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部分企业资质统一延期的通知

作者:贝廷企管 | 发布时间:2022-02-22 | 浏览次数:
摘要: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按照国家及住建部文件要求,停止受理工程勘察丙级、设计丙级和丁级、施工三级、监理丙级等资质申请,由本市核发的仅含“取消资质”的,且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含)至2022年12月30日(含)届满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上海住建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部分企业资质统一延期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按照国家及住建部文件要求,停止受理工程勘察丙级、设计丙级和丁级、施工三级、监理丙级等资质申请(以下简称“取消资质”)。目前上述资质即将到期,现将资质有效期继续做统一延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由本市核发的仅含“取消资质”的,且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含)至2022年12月30日(含)届满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取消资质”有效期将在本市建管平台自动延期,在此期间内,不影响企业使用该资质开展各项业务。企业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zjw.sh.gov.cn),重新领证。
 
  三、其他资质仍按本市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前,尽早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将自动失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上一篇:天津住建厅发布:责令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宝泉路桥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下一篇:河北住建厅发布:关于对7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处理意见的公示
近期更新
咨询直通车
快速咨询办理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微信号:zizhi591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微信号:zizhi591

  • 特别声明: 本网站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保护,你若抄袭,我们会直接起诉,望知晓。 Copyright © 2014-2025 贝廷企管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5991号-2
    电话咨询:182-8026-160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