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贝廷企管!

全国

切换城市

城市列表

182-8026-160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质资讯 > 公示通告 >

广西建设厅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试点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贝廷企管 | 发布时间:2022-03-09 | 浏览次数: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试点资质的相关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
  桂建审公示〔2021〕1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试点资质的相关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gxcic.net,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
 
  申报企业可在附件自行查阅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初审意见可通过企业资质申报联系人手机接收系统发送的短信息获取。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陈述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陈述材料所附佐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后加盖核验章生效。逾期未提交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异议,且我厅不再接受企业任何有关本次申请事项的补充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在公示日期截止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举证。单位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个人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
 
  陈述材料或反映材料请提交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595532、0771-5595842。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附件:2021年第13批试点下放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初核意见公示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日
        广西建设厅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试点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上一篇:广西建设厅发布:工程监理企业试点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下一篇:广西住建厅发布:〔2021〕12号工程监理企业试点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近期更新
咨询直通车
快速咨询办理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微信号:zizhi591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微信号:zizhi591

  • 特别声明: 本网站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保护,你若抄袭,我们会直接起诉,望知晓。 Copyright © 2014-2025 贝廷企管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5991号-2
    电话咨询:182-8026-1600
    在线客服咨询